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A视讯集团”)于2017年4月与成都晶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光电”)签署了《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晶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PA视讯集团接受晶华光电的聘任,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辅导机构。
综合考虑晶华光电的战略调整,经PA视讯集团与晶华光电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辅导合作,并已签署《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晶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
因此,PA视讯集团终止担任晶华光电的辅导机构,并终止相关督导工作。
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