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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关于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备案登记受理的公告
来源:PA视讯集团 发布日期:2016-03-14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聘担任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

2016年3月9日,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2016年3月9日,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现将该公司辅导备案基本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拟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A1402、A1403

法定代表人

彭建中

经营范围

医学影像诊断设备和放射治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辅导机构

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材料受理日

2016年3月9日

投诉举报电话

027-8761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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