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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关于14PA视讯集团债的回售实施公告
来源:PA视讯集团 发布日期:2016-08-16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登记期:(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9月1日

 

特别提示

1、根据《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2014年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23365,以下简称“14PA视讯集团债”或“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2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本次回售登记期内(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4PA视讯集团债申报回售。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本次回售的无条件放弃。

3、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书》一旦传真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失效。

4、本次回售等同于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第2年末(2016年9月1日,付息日前一日)以净价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4PA视讯集团债。请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对是否申报本次回售作出独立决策。

5、本公告仅对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申报本次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情况,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查阅相关文件。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存续期间第2年末(2016年9月1日,付息日前一日)。

一、 释义

发行人

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PA视讯集团债、本期债券

2014年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本次回售

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在第2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照净价100元/张的价格回售给发行人

本次回售登记期

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可以申报本次回售的日期,具体为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9月2日、2016年9月2日和2017年9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

发行人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存续期间第2年末(2016年9月1日,付息日前一日)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权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元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2014年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4PA视讯集团债

债券代码:123365

发行总额:6亿元

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私募债券按面值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自2014年9月2日至2017年9月1日,附第2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和付息日期: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情况,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2个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9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和2016年每年的9月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购回或提前偿付的提示性说明 :本期债券附在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大公信评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及《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

登记托管: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三、 回售价格

根据《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净价100元/张)。

四、 回售登记期

本次回售登记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

五、 申报回售的程序

1、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应在2016年8月19日9:00—2016年8月25日17:00之间申报回售,将以下资料传真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14PA视讯集团债回售申报书》(以下简称“回售申报书”),见附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4)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2-5193-0685

传真:021-68767880

联系人:郭婷婷

回售申报书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5德邦证券

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应于2016年8月29日前将《回售申报书》正本邮寄或送达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2、《回售申报书》一旦传真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无效。

3、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可就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本次回售。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本次回售的无条件放弃。

六、 回售实施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2016年7月22日

公告本次回售公告

2016年7月22日—2016年8月19日

连续公告回售公告至少三次

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

本次回售登记

2016年9月1日,付息日前一日

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4PA视讯集团债完成资金清算交割

2016年9月1日后三个交易日内(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6日)

公告本次回售实施结果

七、 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本次回售等同于14PA视讯集团债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内第2年末(2016年9月1日,付息日前一日)以净价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4PA视讯集团债。请投资者关注回售交易可能由于操作失误影响正常交割时间的风险。

2、上交所对固收平台挂牌的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14PA视讯集团债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PA视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


报告全文请点击PDF在线阅读:

14公司债回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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